







关于做好全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合拉动演练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322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2]66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全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合拉动演练有关事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9-12 |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按照省政府8月29日专题会议安排,定于9月13日在安康市举行陕西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合拉动演练。按照职责分工,我厅具体承担快速交通保障、演练车辆免费通行的任务。为确保应急演练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应急演练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此次应急演练活动是省政府、省应急办在2012年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增强我省有效应对重大灾害灾难救援能力,提高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长途救援、协同作战的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指挥。演练当天,各部门负责人将对通行路段分段包干,深入保畅一线现场指导协调保畅工作。
二、应免不收,严格把关
参加演练的车辆持有统一的演练通行证,请及时通知陕西交通集团绕城分公司、陕西交通集团西镇分公司、陕西交通集团小康分公司、陕西高速集团白泉分公司于2012年9月13日8时—9月14日22时,按照一车一证原则在西安绕城高速全段,西安至安康高速公路全段,十天线高速公路部分路段优先免费通行。
三、加强巡查,文明服务
各单位要督促各路段利用电子情报板滚动播出相关宣传语和演练信息,营造活动气氛,做好文明服务。养护人员加强路容路貌整治和道路养护工作,及时清理路面抛洒物,及时修复路面病害,保证路面平整、公路构造物完好。对有养护工程施工的路段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车辆正常通行,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路况条件。路政人员要加强巡查,增加巡查密度,做好车队通行和日常保畅工作。服务区要美化环境,做好车辆疏导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值守、信息畅通
在演练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管理,督促、提醒各部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调换,不得擅自离开。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陕西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合拉动演练应急救援车通行证样证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